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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西海岸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时间:2021-05-12 18:16来源: 中考吧 作者: 中考吧编辑整理 点击:
2021青岛西海岸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8号),结合新区实际,现将2021年全区初中学

2021青岛西海岸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8号),结合新区实际,现将2021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组织
  1.考试科目
  2018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
  2019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
  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西海岸新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28号)执行。艺术学科考试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29号)执行。
  2.考试组织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时间见附件1。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由新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考试。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长

 科 目

德与法治

历史

地理

化学

生物

体育与

健康

艺术(音乐和术)

原始

分值

120

120

120(含口语和听力30分)

80

80

80

100

80

80

60

100

100

考试时长(分钟)

120

120

100(笔试)

90

90

90

90

90

90


 

40

30

考试

形式

闭卷笔试

卷笔

笔试闭卷,口语和听力上机操作考试

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

闭卷笔

闭卷笔试


 

闭卷  机考

闭卷机考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30日前完成。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命题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的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综合实践能力,提高试题的灵活性。
  2.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基二〔2011〕9号文件)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4:4:2。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四)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和信息技术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科目以生物实验操作和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和青岛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青岛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青岛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见附件2。
  (五)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区初中学籍或办理了2021年外地回区的考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二)招生计划
  1.计划内招生
  2021年新区初三毕业生14945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计划招生10423人(详见附件3)。
  2.新增区外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为明学校、海军中学、杜威学校向青岛市教育局申请在新区招生计划外新增区外招生计划470人。新增区外招生计划录取不满额,则缺额计划取消。
  3.严格按计划招生
  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下达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50人以内),严格按计划招生,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招生区域
  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普通班招生继续实行分区域招生,东西区分别报考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分别划线录取。新区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含足球后备人才、艺体班)、综合高中实验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实行全区报考,统一录取;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中美班计划内招生40人面向全区招生,新增计划外招生40人面向区外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新增计划外招生430人面向区外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方案,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四)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设置1个自主招生批志愿,1个艺体特长生批(含足球后备人才、艺体班)志愿,1个中美班批志愿(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2个普通班批顺序志愿和2个调剂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调剂志愿,综合高中实验班调剂志愿)。新增区外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不参与计划内招生各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五)录取规定
  录取时严格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分批次择优录取;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的录取。已被区外学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新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改录其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1.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按照自主招生批志愿、艺体特长生批(含足球后备人才、艺体班)志愿、中美班批志愿(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普通班批(前三个批次缺额计划转入本校普通班批计划,胶南一中新增区外中美班缺额计划不转入普通班批)志愿的顺序录取。各批次志愿和批次内志愿为顺序志愿,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2.录取投档分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
  3.等级成绩要求
  自主招生批录取时,各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需达到相应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对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等级成绩的要求,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
  普通班批录取时,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含青岛九中)统招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普通班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在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4.同分排序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内容评定,但不能以第一、二组合等级高低作为标准)由高到低排序。
  三、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
  (一)自主招生
  新区按照市局有关规定确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各普通高中要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26号)组织好自主招生工作。获得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自动将考生自招批志愿设定为相应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该志愿考生不需要填报,也不能修改或放弃。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青岛市统一组织的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第一、第二组合等级达到相应高中学校招生方案规定的要求,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被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志愿的录取。
  (二)艺体特长生(含足球后备人才、艺体班,下同)

  1.报名资格和志愿填报
  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先参加专业测试取得报名资格,每名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专业。获得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填报艺体特长生志愿的,视为放弃资格。具体报名、录取等规定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班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30号)。
  2.志愿录取
  (1)新区高中学校
  招生学校要制定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和招生简章,并报区局体卫艺科备审批准后实施。各学校可在招生简章中设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班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30号)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类别招生总数的五分之一,相关办法须在招生学校简章中明确,享受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
  (2)青岛六中和青岛九中
  报考青岛六中的专业类考生除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详情关注青岛六中网站http://www.qd06.qdedu.net,咨询电话:86935308、86935309、86935310、86935311)。录取时,将东西两区报考青岛六中的考生学业成绩加上专业测试成绩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
  青岛九中艺体特长生见学校招生简章。
  3.相关规定
  艺体特长生一经录取,必须按照学校的培养计划,参加相关专业训练及比赛活动,不得转为普通类。区局将对艺体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纳入学校考核。
  (三)中美班(区内计划)
  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面向全区招收1个中美合作办学班(简称中美班),招生40人。
  考生根据自已的报考意愿填写中美班志愿。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至满额,录取工作线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工作线。中美班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若区内计划录取不满额,则剩余计划转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普通班计划。新区报考中美班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报考志愿参与相关学校普通班批志愿的录取。
  (四)普通班
  普通班批志愿,公办普通高中分东西区报名录取,分别划定东、西区录取工作线;综合高中实验班实行全区报名,划定全区统一录取工作线;青岛九中实行全区报名录取,在东、西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工作线上录取。民办学校全区报名,单独划线录取。
  1.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可在两个普通班批志愿中选择填写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实验班或民办高中,还可选择一个或两个调剂志愿进行填报。考生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若填写“公办普通高中服从调剂”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工作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填写“综合高中实验班服从调剂”且达到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工作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综合高中学校;若两个都填写,则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服从调剂优先。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志愿录取、调剂录取分东西区进行。民办高中不实行调剂录取。
  2.指标生
  (1)指标生政策。取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65%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名额,按照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学生数,分别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及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4、附件5)。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招生考试部,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普通班批第一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普通班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分别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录取结束后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指标生名单。
  3.公办高中普通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
  (1)志愿录取
  在录取工作线上,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至各学校招生计划满额为止。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第二志愿不再参与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从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未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
  指标生录取在普通班批第一志愿中进行,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班批第一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有效。指标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招生区域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工作线。指标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加15分后参加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与报考该所学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进行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指标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且应达到相应招生学校对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等级成绩的要求。
  (2)调剂录取
  第一、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分别在东西区公办高中普通班录取工作线上进行调剂录取。综合高中在全区综合高中录取工作线上进行调剂录取。若调剂录取仍不满额,不再降分录取。
  ①公办高中调剂录取顺序依次为优质高中、青岛九中、其他普通高中。
  优质高中,东区按照新区第一高级中学、新区致远中学,新区致远中学、新区第一高级中学的顺序;西区按照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新区第二高级中学,新区第二高级中学、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的顺序,从服从公办普通高中调剂的线上考生中向缺额学校择优循环录取。调剂录取考生第一组合要求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青岛九中录取等级同新区优质高中。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西区按照新区实验高级中学、新区第五高级中学、新区第八高级中学,新区第八高级中学、新区第五高级中学、新区实验高级中学的顺序,从服从公办普通高中调剂的线上考生中向缺额学校择优循环录取;新区第三高级中学从东区调剂录取;调剂录取考生第一、二组合均要求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②综合高中,按照新区职业中专、中德应用技术学校、新区高职校,新区高职校、中德应用技术学校、新区职业中专的顺序,从服从综合高中调剂的线上考生中向缺额学校择优循环录取。
  4.民办高中普通班录取(计划内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录取、缺额申请录取两部分。民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在中考平台录取。
  (1)在民办高中普通班录取工作线以上,民办普通高中分别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至各校招生计划满额为止。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第二志愿不再参与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从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未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统招计划录取结果公布前,严禁民办高中组织任何线下、现场录取报名、缴费活动。
  (2)民办高中统招录取未满额,则剩余计划转为缺额申请录取计划。缺额申请录取在统招录取结束后进行,由民办高中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至满额。缺额申请录取计划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未提报的学校视为放弃缺额申请计划。各民办高中学校的缺额录取名单报区局招生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承认学籍。
  (3)相关规定
  ①普通高中学校在山东省范围内跨市招生的,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按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录取名单由区招生考试部批准后上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不得违反青岛市局的相关要求,超过招生计划规定或达不到相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违规招生将依规追究相关学校责任。
  ②各民办高中可制定招生简章,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含最低录取分数)等进行规定,报区局普通教育科审核、经局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备案编发教育广告编号后向社会发布,并进行网上公示。
  (五)新增区外招生计划
  1.中美班新增区外招生计划
  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向青岛市教育局申请,在新区招生计划外新增1个面向青岛市其他区市(不含西海岸新区)的中美合作办学班(简称中美班)40人。
  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至满额,录取工作线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工作线。中美班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
  2.民办高中新增区外招生计划
  经学校向青岛市教育局申请,新区为明学校、海军中学、杜威学校在新区招生计划外新增区外招生计划430人,面向青岛市其他区市招生(不含西海岸新区)。录取时,分别根据青岛市局民办高中普通班和其他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结合各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区外招生计划(四区和高新区)由民办高中通过中考平台提报申请录取的考生名单,已被投档到民办高中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投档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档结果。网上确认投档结果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全区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考试招生工作的影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高中学校要充分使用好各种资助政策,使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加强学籍管理
  按照我区统一的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后,方能注册学籍。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按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未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录取。
  严格落实九年级下学期不允许转学、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的要求。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强化监督问责
  区教育和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2021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考试招生政策落到实处。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招生考试部联系。
  普教科电话:86989935
  招生考试部电话:86883586(东区),86178607(西区)
  举报电话:88192020

  附件:

  1.2021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时间
  2.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3.2021年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分配表
  4.2021年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新增区外招生计划
  5.2021年西海岸新区东区各校指标生分配名额
  6.2021年西海岸新区西区各校指标生分配名额
  7.青岛西海岸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科室分工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等详见文件原文:

  青西新教体字〔2021〕14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word版

  青西新教体字〔2021〕14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PDF版

 

(责任编辑:中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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